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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珠海(第二批)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如何申报?最高可领35万!(3)

观看 人 | 编辑:zlq | 发布时间:2021-06-23 17:13

  九、有关说明

  1.社会保险指根据法律规定以用人单位名义参加我市社会保险。

  2.职称资格、国家职业资格、学历等资格条件须在来珠海首次工作前取得。

  3.有下列情形之一终止补贴发放:(1)与我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2)享受补贴期间受到刑事处罚的;(3)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形。

  4.我市高校不列入申报范围,引进培养人才的相关政策由市主管部门另行研究。

  5.在珠海自有房产的可以申请,本办法补贴待遇与我市其他政策有重复的,按照“从新、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置(人才房、共有产权房等)不能同时申请享受,已入住我市各级政府(管委会)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的,必须退出(租)后才能申请补贴。

  6.“年收入”指在珠海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上年度1-12月)取得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收入,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包括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属首次申请且在珠海工作时间不足1年的,可补充提供来珠海工作前其他城市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清单)或纳税申报材料。

  7.获得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学历前(以毕业证载明的时间为界)的在校期间曾在珠海用人单位实习,实习期间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毕业后在我市就业并符合申请条件的,可视为新引进。

  有此类实习经历的申请人须向所在区经办机构提交个人文字说明(说明在校实习时间、实习单位、签订合同或参保、缴纳个税时间段)由各区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8.签订合同单位(劳动合同备案载明的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的,需申请人提供情况说明(说明签订合同单位与参保单位的关联性,如集团公司与分公司、子公司等关系。属于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关系的,提交派遣协议等证明)。

  9.技术问题咨询。申请人、用人单位经办人如遇到系统操作技术问题(故障),请向所在区初审机构报备,由区初审机构向系统开发商反馈解决。

  10.严格申报纪律。申请人有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取消本次及今后申请资格,已经获取补贴的,对补贴资金及利息予以追缴,并将个人信用录入我市征信系统,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为本单位不符合条件或非本单位员工申请补贴的,3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新引进人才的补贴申请,录入我市征信系统。

  十、咨询电话

序号

所属区

经办机构

名称

联系电话

地址

补贴拨付银行

1

横琴新区

珠海横琴新区党群工作部

0756-8841791
0756-8842760

珠海市横琴新区德政街41号管委会大楼702室

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

2

原保税区

3

原万山区

4

香洲区

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0756-2133200
0756-2227270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301办公室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华润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

5

金湾区

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6-7262615

金湾区三灶镇金鑫路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1栋1楼

工商银行

6

原高栏港区

0756-7268253

7

斗门区

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6-2782458

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477号人社局二楼206室(人力资源股)
(补贴发放富山企业请联系0756-5659058)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华润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

8

富山工业

园区

0756-5659058

9

高新区

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0756-3637990
0756-3637980
0756-3629180

珠海高新区南方软件园A1楼1105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华润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

  注:个人提供待遇拨付账户时,请根据相应受理机构指定的银行提供,并确保该账户为一类银行账户(斗门区、富山工业园区、高新区需为珠海本地开户的一类银行账户)。

  十一、投诉电话

  (0756)2125965、(0756)2128923

 

关键字: 人才引进 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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