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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新规(门诊+住院+大病保险)(2)

观看 26人 | 编辑:hph | 发布时间:2024-03-04

  天津职工医保慢特病报销方案2024年

  门诊特殊病病种(13种):

  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癌症放疗、化疗、镇痛治疗;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病;血友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起付标准:

  1300元。与第一次住院或家庭病床起付标准合井计算。

  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12万元以下按85%报销,12万元以上按80%报销。

  退休人员,18万元以下按90%报销,18万元以上按80%报销。

  最高限额: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5万元。

  天津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方案2024年

  起付标准:

  第一次住院

  一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三级医院1700元。

  第二次及以上住院

  一级医院270元,二级医院350元,三级医院500元。

  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12万元以下按85%报销,12万元以上按80%报销。

  退休人员,18万元以下按90%报销,18万元以上按80%报销。

  最高限额: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5万元。

  天津职工大病保险报销方案2024年

  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含门急诊、门诊特殊病、住院)年度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予以报销。

  起付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起付标准-10万元,报销比例65%;10万元-20万元,报销比例70%;20万元-30万元,报销比例75%。

  医疗救助对象,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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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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