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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深圳市核发机动车号牌教练车限行规定做了哪些调整?(2)

观看 人 | 编辑:zlq | 发布时间:2021-07-02 15:44

  6.坪山区:青松西路(聚龙山四号路以东段)、青兰一路、青兰二路、兰竹东路(青兰一路至青兰二路段)。

  7.光明区:高新西路(木墩一路至东明大道段)、东明大道、凤归路、周家大道(聚丰路至华裕路段)、聚丰路(周家大道至光明大道段)、华裕路(周家大道至东明大道段)、华夏二路(东明大道至聚丰路段)。

  8.大鹏新区:水厂路、银滩路(水厂路至滨海二路)、滨海二路(银滩路至工业大道段)、创富路。

  四、实行时间

  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月30日

  注意:

  1.教练车是指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教练车标志牌的车辆

  2.“进行教练”是指学员驾驶教练车,教练员进行教学活动的行为

关键字: 限行 教练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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