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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采用“跨省通办”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观看 人 | 编辑:zlq | 发布时间:2021-10-20 11:22

    自2021年10月20日起,本市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正式启动。长三角地区采用“跨省通办”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和一般办理居民身份证一样吗?一起来看看吧!

 1、长三角区域首次申请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需校验的证件及递交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一)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二)就学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三)居住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陪同申请人至受理点申领,需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申请人亲属关系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2、长三角区域首次申请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办证流程是怎样的?

  01 前往就近受理点,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相关申请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02 经身份初核符合规定的,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其中,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

  03 选择领证方式。

  04 核对《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确认信息无误后签字。

  05 取得《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关键字: 跨省通办 申领身份证 长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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