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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三高”企业骨干员工保障性商品房需求如何申报(付条件+流程

观看 人 | 编辑:zlq | 发布时间:2021-07-22 15:22

2021年度“三高”企业骨干员工保障性商品房需求如何申报(付条件+流程)详情见下文:

     一、申报时间

  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31日

      二、申报对象

  本市无住房的“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家庭。

  三、申报流程

  (一)“三高”企业在申报时间内根据《“三高”企业保障性商品房意向登记操作指南》通过厦门市“三高”企业保障性商品房申报平台申报(http://112.48.134.27:8863/)。

  1.申报内容包括:

  (1)员工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户籍、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技能等级)、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年限、年度收入薪金、联系电话及送达地址;

  (2)共同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3)“三高”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经办人(姓名、办公电话及手机)、负责人(姓名、办公电话及手机);

  (4)意向房源。

  2.申请材料上传:

  (1)申请家庭成员(含员工本人及其配偶与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

  (2)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的工资及薪金收入(应税收入须达到162831元)证明材料。

  (二)市住房保障部门通过税务、公安部门对申报对象的应税收入、户籍情况进行筛查。

  (三)根据筛查结果及意向房源情况确认摸底需求。

 四、申报条件

  (一)具有厦门市户籍的“三高”企业员工。

  (二)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的工资及薪金收入(以税务部门提供的应税数额为准)达到厦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厦门市2020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8554元)的1.5倍。

  (三)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位)且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连续工作时间以缴纳社会保险为凭,下同);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含可对应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且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

  3.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且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24个月;

  4.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

  对于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条件,但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且达到年工资和薪金收入要求,经该“三高”企业认定的,也可视同为骨干员工,在不突破该“三高”企业可获得配租配售份额的前提下,该类人员可参照享受骨干员工住房保障政策。对于配售保障性商品房的,视同骨干员工的人员总数不得超过该“三高”企业实际享受数的20%。

关键字: 保障性住房 企业骨干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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