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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1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贷款额度是如何计算的?

观看 人 | 编辑:zlq | 发布时间:2021-09-03 11:56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天津2021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贷款额度是如何计算的?小编已经为你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贷款额度不高于按照职工(职工与配偶)还贷能力计算公式确定的金额,具体公式如下:

  [(月工资总额+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现有贷款月应还款额]×借款期数(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现有贷款月应还款额为个人信用报告中贷款的月应还款额。

  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购买第二套自有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

  公积金贷款现行年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2.75%;5年以上3.25%。

  贷款额度可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进行测算

  职工购买首套自有住房或公有住房产权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30%的首付款;购买第二套自有住房应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60%的首付款。

  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交易价格(私产住房为住房交易价格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查价值两者中的低值)减除前款规定的首付款后的金额;其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住房交易价格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贷款额度不高于按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确定的金额。

  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下同)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购买第二套自有住房、公有住房产权的,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关键字: 公积金贷款 天津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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