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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职工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2)

观看 6人 | 编辑:hph | 发布时间:2022-09-13

  5、支持刚性住房需求

  服务跨岛发展战略,支持稳定就业人群的自住需求,促进职住平衡、产城融合,在我市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无住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和个人,可在本市岛外购买一套自住商品住房。

  6、支持多孩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

  服务我国生育调整,拥有二孩及以上(其中至少1个未成年)的本市户籍家庭可在本市购买第3套自住商品住房。

  7、公积金相关法规方面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由原来采用“垫资”后报销的方式,正在优化为公积金直接支付的“预付制”。

  此外,厦门市房地产业协会也了解到,为吸引人才来厦就业创业,支持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需求,在本市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可在岛内购买1套自住商品房。今后,协会将不断根据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和更新房地产相关变化情况,供房地产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参考。

 

关键字: 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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